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营业许可

发布时间:2021-04-09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分类

设立变更 法人注销

实施主体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10230342022138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审批对象

依法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内资个人独资企业。

通办范围

全区

行使层级

区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运行系统

市级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网上办理深度

网上预审

法定办结时限

1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工作日)

事项状态

在用

事项版本

6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崇明区企业及分支机构营业许可(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申请和办理。

审批内容

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权限划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上海市各区县行政区域内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下载查看

涉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因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还应提交变更后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变更负责人姓名和居所的,提交负责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内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注销流程图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1702室(上海火车站附近)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21—61492030

咨询微信:

15821207720

咨询途径:

www.cm2008.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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