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营业许可

发布时间:2021-04-09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分类

设立变更 法人注销

实施主体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10230342022138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审批对象

依法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内资合伙企业。

通办范围

全区

行使层级

区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运行系统

市级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网上办理深度

网上预审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工作日)

事项状态

在用

事项版本

7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崇明区行政区域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审批内容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权限划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合伙企业登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上海市各区县行政区域内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合伙企业外的其他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下载查看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证明(登记机关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查询到已经完成清税的,可免于提交)

税务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1702室(上海火车站附近)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21—61492030

咨询微信:

15821207720

咨询途径:

www.cm2008.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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